公司监控员工电脑没有告知,是否合法呢?
企业监控员工电脑或网络上网行为是否符合公司规定,如何界定是否合法,关键的问题是在于是否侵害员工隐私权,然而隐私权是抽象的宪法上概念,究竟企业如果过份以电子监控侵害员工隐私权时,可能导致什么的法律责任呢?
隐私权是民法所称“人格权”的一种,也就是让个人独处、不加以干扰,这种权利过去在工作场所是没有办法完全界定的,因为工作场所就是公开场合,如果员工把本来用来工作的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,然后在这个过程中把自己的隐私泄密了,这个肯定和公司无关的。
企业不当监控员工电脑,是否合法员工使用电脑办公,一方面工作与生活愈来愈难区分,尤其时代进步产生人类活动型态的变化,亦非传统观念能够全然解释,因此,员工电脑监控甚至电脑活动是否造成隐私权侵害,就未必没有争论,目前来说这种情况也是比较普遍,如果要从法律上来说,这个肯定是合法的,主要有以下几点
1、公司花钱聘请员工来工作的,不是花钱来“装忙”的,或者做一些泄露自己隐私的事情的,公司有权对公司所有权内的财产包括电脑等进行监管,所以企业监控员工电脑,从这个方面来说是属于合法的。
2、电脑是公司的私有财产,不是用来做员工的私事的,如果用来干别的话,对公司来说很不公平的,但是有一点要知道公司无权监控员工的私人生活和私人行为,但是监控员工电脑的办公就另当别论了。
通常来说,不管哪个公司在规章制度里面事先规定了监控事项和监控范围,员工就应该表示服从和遵守。所以说公司监控员工电脑用于办公的电脑是合法的。
企业不当监控员工电脑,是否合法当然,没有什么权利是绝对、不可限制的,员工隐私固然有保护的必要,另一方面,公司的自由权、财产权也有保护的需要,因此,假如在具体情况公司真的存在正当理由,而其所采手段未逾必要的界限,依本文看法有可能被认为是正当权利行使的行为,而不构成侵权行为,或是亦有学者认为,如企业于事前与员工签订契约并明确告知监控规范,则可认为员工对于监控有默示的同意,所以不构成侵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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